平面设计

构图美感从何而来?遵循基本构图法则

统一

统一是指由某种性质相同或相似的事物要素组合在一起形成某种一致性的规范形式。统一追求的是事物之间的内在共同点或共有特征。统一可以分为完全一致的统和不完全一致的统一。

完全一致的统一是指构成中的元素性状完全一致,组合形式极其规律,例如:阅兵式的队列、礼堂里整齐划一的座椅等。不完全一致的统一是指构成中的元素性状基本一致,组合形式不完全规律,例如:河滩上的石头、停车场停放的车辆等。

变化

变化是指事物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性状的改变,在不违背某种一致性的规范形式美的前提下,组合元素间元素个体和组合规律的变化,是一种有规律的变化。

统一和变化是形式美的基本规律,它们总是共同存在着。统一是变化的统一,是变化的各个元素有机的组合,使其从整体上得到统一的效果;变化是统一的变化,是统一中各组成元素或元素规律的区别。

调和

调和就是指和谐,在平面构成中指的是各个元素、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内在联系性、相似性。

对比

对比是指性质不同的元素同时存在的时候所产生的一种视觉差异现象,这种存在形式会使得它们各自的特点更加鲜明突出。对比形式包括:大小对比、曲直对比、疏密对比、方向对比、虚实对比、肌理对比等。

对称

对称是指在中心点或者中心线四周出现相同或者相似的元素。换句话说就是用对折的方法,基本上可以重叠的图形称为对称。它们是等形等量的配置关系,最容易得到统一,是具有良好的稳定感的最基本形式。对称的形式主要包括:

①轴对称,以对称轴为中心,左右、上下或成一定角度的对称图形。

②中心对称,以对称点为中心,360°全对称的图形。

③旋转对称,按照相同的角度旋转成为放射状的图形。

④移动对称,按照一定的距离或按某种规则平行移动所得到的图形。

⑤扩大对称,按照一定的比例放大所得到的图形。

均衡

均衡是通过各种元素在画面上的合理安排和布置,使人的视觉和心理感受到一种物理的平衡。在视觉上均衡比对称显得灵活、新鲜,并具有变化的统一的美感。对称和均衡是互为联系的两个方面,对称是一种物理性的等量排列,而均衡则是心理上的平衡感,对称属于均衡,均衡不一定对称。

节奏

节奏是指构成画面的元素做规律的周期性的运动变化,换句话说就是相同的形反复出现在同一画面里的构成称为节奏。所以说反复是节奏的重要标志,没有反复就不能让人产生节奏的感。

韵律

韵律就是对节奏给予变奏性处理。换句话说,在构成中韵律就是规律变化的节奏。在平面构图中,节奏和韵律随处可见,尤其是在渐变中。渐变表现出明显的节奏感和韵律感。

①大小渐变,依据近大远小的透视原理,将基本形按大小规律排列,能产生空间感和运动感。

②间隔渐变,按一定的疏密关系对基本形进行排列,使画面产生一种类似明暗效果的变化。

③方向渐变,将基本形进行一定方向角度的规律排列,能增强画面的立体感和空间感。

④位置渐变,将基本形的位置做有规律的改变,使画面产生起伏波动的视觉效果。

比例

比例是指事物整体与局部以及局部与局部之间的关系。在设计构图中最常用的就是黄金分割比例。

根据1.618的简化比例,将具有这一比例的矩形纵横三等分,即形成井字分割,也被称作九宫格布局法,既适用于最佳比例的矩形,也适用于正方形及其他任何比例矩形的画面构图,其交叉的4个点同样具有美感诱发与刺激作用,是最适于画面主体与趣味中心所处的位置。

在实际的构图中,将主体元素放在接近井字分割线的位置上,视觉感受是最舒适、美观、协调的。

分割

分割是指对事物体量的切割分离,在平面设计中是对画面进行的切分,它可以是对画面中单个图形的分割,也可以是对画面中多个构成元素组合的分割。

①等形分割,就是对基本形进行相同形状的分割,在分割时不要一模一样稍做一些变化,以免视觉上产生单调感。

②等量分割,是以分量相等为标准的分割方法,在分割时可以不考虑形状只考虑被分割的各个部分在视觉上的分量相等。

③比例分割,被切割的各部分间隐含一种比例关系。

④自由分割,没有固定的分割规律,但分割时考虑均衡的视觉效果,形成整体画面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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